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3***8 | 2024-07-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魯A36*** | 2024-07-27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魯AM7*** | 2024-08-28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魯AM7*** | 2024-11-01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