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57*** | 2024-09-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