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25*** | 2024-07-1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5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