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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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