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99*** | 2024-09-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