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Y7*** | 2024-11-20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