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F8*** | 2024-11-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閩C70*** | 2024-10-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閩C70*** | 2024-08-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