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D·9***5 | 2024-07-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