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B52*** | 2024-08-04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B52*** | 2024-12-11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B52*** | 2024-08-20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B52*** | 2024-07-18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