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A6*** | 2024-08-22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