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LA6*** | 2024-08-1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