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RN1*** | 2024-08-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