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SE1*** | 2024-10-21 |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 200 | 6 |
鄂S39*** | 2024-11-19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