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XS*** | 2024-09-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