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HKA*** | 2024-11-02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