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76*** | 2024-08-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