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EC*** | 2024-08-11 | 10393-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