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RWF***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WF*** | 2024-12-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閩D62***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62*** | 2024-11-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62*** | 2024-11-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62*** | 2024-12-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62*** | 2024-08-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川REY*** | 2024-12-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9C***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