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75***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A75*** | 2024-08-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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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