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R5E***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