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MY*** | 2024-12-10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