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R9*** | 2024-08-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