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J52*** | 2024-11-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