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9N*** | 2024-08-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粵Y10*** | 2024-11-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