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L37*** | 2024-10-02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