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陜AU1*** | 2024-12-2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贛C5k*** | 2024-09-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