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38*** | 2024-10-31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