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FQ*** | 2024-08-14 | 未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