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BQ*** | 2024-09-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