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LT*** | 2024-08-23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