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Q9*** | 2024-12-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Y14*** | 2024-11-26 | 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或者未取得相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