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14*** | 2024-12-06 | 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或者未取得相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