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13*** | 2024-08-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