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E3*** | 2024-08-23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 5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