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E6*** | 2024-08-10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