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EF5*** | 2024-10-0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