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58*** | 2024-08-14 | 汽車在道路上違法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