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H6N***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H6A*** | 2024-10-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H6A***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