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GD0*** | 2024-09-1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