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KYP*** | 2024-07-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