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ER*** | 2024-07-31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guī)定時速超過20%未達(dá)50%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