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36*** | 2024-11-2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