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0L*** | 2024-11-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