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BVJ*** | 2024-08-1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滬BVJ*** | 2024-10-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滬BVJ*** | 2024-08-2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滬BVJ*** | 2024-08-1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滬BVJ*** | 2024-11-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