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SDS*** | 2024-12-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