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29*** | 2024-10-09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