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B75*** | 2024-09-13 | 10393-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