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98*** | 2024-08-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皖CC1*** | 2024-11-19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