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88*** | 2024-12-10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50 | 1 |
滬A88*** | 2024-07-24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