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79*** | 2024-09-07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魯P52*** | 2024-09-28 | 逆向行駛 | 200 | 3 |
魯p57*** | 2024-09-10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魯P73*** | 2024-08-3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02*** | 2024-07-1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93*** | 2024-07-07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93*** | 2024-10-0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76*** | 2024-08-2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P53*** | 2024-09-1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